- 1、奥林匹克村[ ào lín pǐ kè cūn ]
奥运会主办国为参加者专设的住所。一般建于主体育场、练习场附近。1932年在洛杉矶举办的第十届奥运会首次为参加者建造集中的宿舍,被称为“奥林匹克村”。此后,奥林匹克宪章对奥林匹克村作了专门的规定。
- 2、奥林匹克格言[ ào lín pǐ kè ɡé yán ]
即“更快,更高,更强”。表达了奥林匹克运动中不断进取、永不满足的奋斗精神。1895年由亨利·迪东提出,1913年经顾拜旦提议,国际奥委会批准,被定为奥林匹克运动格言,并写入奥林匹克宪章。
- 3、奥林匹克环[ ào lín pǐ kè huán ]
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志。由五个不同颜色的互相套连的圆环组成。五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五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和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的比赛和友谊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聚。
- 4、奥林匹克奖牌[ ào lín pǐ kè jiǎnɡ pái ]
奥运会的一种奖励品,分金、银、铜质三种,分别授予各项目的第一、二、三名运动员。奖牌为圆形,自1928年起采用统一图案:运动场旁为女神像,左手高举花环,右手抱一束橄榄枝,神像上侧标有本届奥运会的地点、届次和年代。系意大利艺术家卡西奥里设计。
- 5、奥林匹克精神[ ào lín pǐ kè jīnɡ shen ]
即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为奥林匹克思想体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