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作证时的言词。
英testimony; attestation;
⒈ 证明案件或事情真相的言词。
引《人民日报》1953.6.21:“即使在死亡的痛苦的威胁下,我们也决不屈服,却编造假证词。”《文汇报》1985.12.31:“张律师 见 夏书记 越说越有失自己身分,便进一步向他讲有关证人证词的法律知识。”
⒈ 证明事实的言词。
例如:「检察官根据证人的证词将歹徒以抢夺罪嫌起诉。」
1.端正言辞。 2.正式文辞。 3.正直﹑严正的言辞。
1.语法术语。在名词修饰名词的偏正短语中,某中心词所居的位次。同"偏次"相对。
1.谓当面指摘缺点错误。
1.证验其言辞;责问。 2.引证古人言辞。
1.整理编次。
1.争讼之辞。诤﹐通"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