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语法术语。在名词修饰名词的偏正短语中,某中心词所居的位次。同“偏次”相对。
⒈ 语法术语。在名词修饰名词的偏正短语中,某中心词所居的位次。同“偏次”相对。“事”对“周公”偏次言,则为正次。
引清 马建忠 《马氏文通·实字》:“凡数名连用,而意有偏正者,则正者位后,谓之正次。”
例如:“君行 周公 之事”(《汉书·霍光传》)。
1.端正言辞。 2.正式文辞。 3.正直﹑严正的言辞。
1.谓当面指摘缺点错误。
1.证明案件或事情真相的言词。
1.证验其言辞;责问。 2.引证古人言辞。
1.整理编次。
1.争讼之辞。诤﹐通"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