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越出法律范围;违反法律。
⒉ 越发,更加。
引《隋书·经籍志二》:“肆情越法,刑罚僭滥。”梁斌 《红旗谱》三二:“咱庄稼人以守法为本,不能办这越法的事。”
引汪敬熙 《一个勤学的学生》:“他知他确是落第了;头越法低了,脸越法白了。”王汶石 《卖菜者》:“再加上这期间 云河老汉 作出两件不漂亮的事,就使一般群众越法确信须得等一等再说了。”
副词。更加:听了这番话,他越发生气。
1.谓约束以法。 2.简省法令。 3.宪法制定前,暂行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如辛亥革命后所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亦指政治集团在夺取政权过程中制定的政策或法律。如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公布的约法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