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砥砺操行。戾,通“厉”。
⒈ 砥砺操行。戾,通“厉”。参见“厉行”。
引《庄子·让王》:“高节戾行,独乐其志,不事於世,此二士之节也。”锺泰 发微:“戾与‘厉’通。 《吕览》作‘厉行’,一也。”
1.离弃形体。 2.谓形体分开。
1.汉字隶变的一种。篆字结构移动后的隶定,称"隶行"。
努力实践:身体~。
严格实行:~节约。
1.谓触犯刑法。丽,通"罹"。
1.附托形体。
①努力实行:励行节约。 ②磨练德行:慕德不如励行。
1.野猫。
1.掌理刑法。 2.指掌理刑法之官。
1.犹治行,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