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刑讯逼供。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拿获》:“捕壮拿获逃人,必先於密地拷供旗色主名,并所逃月日。”
1.父之功业。 2.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的政绩。 3.泛指考核工作成效。 4.官名。三国魏尚书有考功定课二曹,隋置考功郎,属吏部,掌官吏考课之事,历代因之,清末废。
1.考试生员以备充任贡生。
1.犒赏有功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