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河伯的住所。
⒈ 河伯 的住所。
引《文选·陆倕<石阙铭>》:“海岳黄金, 河 庭紫贝。”李善 注引 王逸 曰:“言 河伯 所居,以紫贝作闕也。”
1.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图画》:"则天朝,薛稷亦善画,今尚书省侧考功员外郎厅有稷画鹤﹐宋之问为赞。"后即以"鹤厅"指考功司。
1.有鹤栖居的水中小洲。
1.隐者的庭院。
1.河泊所官长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