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自烧手指,以示虔诚。一种假借或误解佛教的“无义苦行”。
⒈ 自烧手指,以示虔诚。一种假借或误解佛教的“无义苦行”。参见“烧指”。
引《檮杌闲评》第五十回:“老僧道:‘你心既虔,今夜你们可燃指为香,夜静时叫你们见些光景。’三人果将中指剖开,用清水洗浄,将麻紧裹,加上清油,三更时点起。”
1.泛指点燃火炬﹑灯烛之属。
1.谓印刷。
《左传·宣公四年》载:郑灵公请大家吃甲鱼,却故意不给宋子公吃。宋子公就用手指伸到锅里蘸点汤尝尝味。后用“染指”比喻分得不该得到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