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丧车和棺材。
引《新唐书·李朝隐传》:“进太常卿,出为 岭 南採访处置使,兼判 广州。卒于官,赠吏部尚书,官给车槥北还,謚曰 贞。”
1.撤退回来;撤退回到。 2.谓召回驻在外面的机构或人员。 3.谓收回文件﹑命令等。
1.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