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躲闪跌倒。
引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雅量》:“后因月朝阁下伏,公於内走马直出突之,左右皆宕仆,而 王 不动,名价於是大重。”
1.旧时专营收取抵押品放高利贷的店铺。放款多少,按抵押品的估价而定。放款额一般在抵押品价值的五成以下,剥削严重。抵押期限自六个月到十八个月不等。押款人过期不赎,抵押品即归当铺所有。
中国旧时经营物品抵押放款的机构。多由私人独资或合伙经营。当户大多是贫苦百姓。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新中国成立后取消。改革开放后,有些地方恢复当铺,其性质和办法同旧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