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罚金。
引《国语·齐语》:“小罪讁以金分,宥閒罪。”韦昭 注:“小罪不入於五刑者,以金赎,有分两之差,今之罚金是也。”《淮南子·氾论训》:“有轻罪者,赎以金分。”高诱 注:“以金分出金,随罪轻重有分两也。”
1.楷书的别称。
1.邪恶之气。
1.黄金的粉末或金色的粉末。 2.黄色的花粉。 3.借指蝴蝶的翅膀。 4.花钿与铅粉。妇女妆饰用品。 5.喻指繁华绮丽的生活。
1.以勇气自恃;骄傲自大。 2.武勇﹐果敢。 3.振奋;勉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