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向皇帝检举官吏的过失或罪行。
引《汉书·韦玄成传》:“徵至 长安,既葬,当袭爵,以狂不应……而丞相御史遂以 玄成 实不病,劾奏之。”《南史·袁昂传》:“时尚书令 王晏 弟 詡 为 广州,多纳賕货, 昂 依事劾奏,不惮权家。”明 无名氏 《鸣凤记·幼海议本》:“昨已约兵部 张鹤楼 、工科 吴惺斋 联名劾奏,谅他必来议本。”
⒈ 上奏罪状,加以弹劾。
引《汉书·卷七三·韦贤传》:「而丞相御史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南史·卷二六·袁湛传》:「昂依事劾奏,不惮权家,当时号为正直。」
1.和谐地演奏。
几种乐器或按种类分成的几组乐器,分别担任某些声部,演奏同一乐曲,如管乐合奏。
1.谓笑语相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