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校正批驳。
引明 徐渭 《送推府王公序》:“事例愈多,文书愈积,掌者不可了,则倚办於吏,吏束入以繁文,或活脱而牴牾之,较驳其毫毛,动愈年岁。”
1.驳还。唐宋时特指门下省驳正制敕之违失而封还章奏。 2.驳议。
1.妩媚可爱的目光。
1.指浮薄的社会风气。
1.浮薄不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