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盗窃的赃物。
引《左传·文公十八年》:“窃贿为盗,盗器为姦……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姦兆也。”杜预 注:“兆,域也。”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两字一义而误解例》:“盗、贼二字同义,姦、兆二字亦同义。兆读为佻。 《周语》曰:‘姦仁为佻。’此‘姦佻’之义也。 杜 注训‘兆’为域,失之。”
1.察看对照。
1.谓征辟任用。
1.关注照顾。
1.《尚书大传》卷二:"汤伐桀之后,大旱七年,史卜曰:'当以人为祷。'汤乃剪发断爪,自以为牲,而祷于桑林之社,而雨大至,方数千里。"后遂以"翦爪"为祈雨之典实。
1.监,通"鉴"。犹照临。 2.监,通"鉴"。监生的凭证。
1.亦作"鉴昭"。 2.犹明察。
1.亦作"鉴照"。 2.鉴识照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