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砍断脚筋。谓暴虐滥刑。
引《旧五代史·汉书·史弘肇传》:“弘肇 都辖禁军,警卫都邑,专行刑杀,略无顾避……有醉民抵忤一军士,则诬以讹言弃市。其他断舌、决口、斮筋、折足者,仅无虚日。”
1.见"捉衿见肘"。
1.即桌布。
1.砍削金属。
1.提拔进用。
1.成都一带所产的织锦,以华美着称。亦指漂洗这种织锦。 2.江名。参见"濯锦江"。